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。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,不向官府供输赋役。
⒈ 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。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,不向官府供输赋役。 北周武帝消灭寺院,这些人户改为一般编户。 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曇曜奏:平齐户及诸民,有能岁输穀六十斛入僧曹者,即为‘僧祇户’,粟为‘僧祇粟’,至于俭岁,賑给饥民。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‘佛图户’,以供诸寺扫洒,岁兼营田输粟。
引高宗并许之,於是僧祇户、粟及寺户,徧于州镇矣。”
僧sēng(名)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;和尚:~人|~衣。
祇读音:zhǐ,qí[ qí ]1. 地神。說文解字:“祇,地祇,提出萬物者也。”如:“神祇”。
2. 安心。《詩經小雅何人斯》:“壹者之來,俾我祇也。”鄭玄箋:“一者之來見我,我則知之,是使我心安也。”
3. 大。《易經繫辭下》:“不遠復,無祇悔。”
户读音:hù户hù(1)(名)门(基本义):门~。(2)(名)人家:住~|庄~|~主|~籍|千家万~。(3)(名)门第:门当~对。(4)(名)户头;有财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:账~|用~|开~。(5)(名)(Hù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