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保全道义。
引《易·乾》:“知至至之,可与几也。知终终之,可与存义也。”
王弼注:“夫进物之速者,义不若利;存物之终者,利不及义。故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,夫可与存义者,其唯知终者乎。”
《三国志·蜀志·杨戏传》:“尚书清尚,勅行整身,抗志存义,味览典文,倚其高风,好侔古人。”
唐韩愈《顺宗实录五》:“古先哲王明於至道,莫不知其终以存义,顺其变以节哀。”
存cún(1)(动)活着:生~。(2)(动)储积:~粮。(3)(动)保留:~疑。(4)(动)寄放:~车。(5)(动)心里怀有:对他~着希望。
义读音:yì义yì(1)(名)正义:道~|大~灭亲|~不容辞。(2)(名)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~举|~演|~士。(3)(名)情谊:情~。(4)(名)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:~弟|~父。(5)(名)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~齿|~肢。(6)(名)姓。义yì(名)意义;意思:字~|本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