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赎罪的条例。
引《明史·刑法志一》:“是时重修条例,奏定赎例……大抵赎例有二:一罚役,一纳钞,而例復三变。”
清全祖望《陈卜年志》:“管村之子承勋前往救父,时陕中开赎例, 管村之故人裒金五千,以与承勋,管村得赎免死。”
赎(1)(动)本义:用财物把抵押品换回:用财物把抵押品换回(2)(动)抵消;弥补(罪过):~罪。
例读音:lì例lì(1)(名)(~子)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:举~|~证。(2)(名)从前有过;后来可以仿效或依据的事情:援~|先~|史无前~。(3)(名)调查或统计时;指合于某种条件的事例:病~。(4)(名)规则;体例:条~|~外。(5)(名)按条例规定的;照成规进行的:~会|~行公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