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将四时田猎所获的禽兽,交三十与腊人制成干肉,供祭祀用,谓之“敛禽”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甸祝》:“及郊饁兽,舍奠於祖禰,乃敛禽,禂牲,禂马,皆掌其祝号。”
郑玄注:“敛禽,谓取三十入腊人焉。”
贾公彦疏:“此入腊人者,按上杀者乾之以为豆实,供祭祀,其餘入宾客庖厨。”
敛liǎn(1)(动)基本义:聚集;收起;收住:聚集;收起;收住(2)(动)约束:~迹。(3)(动)收集;征收:~钱|横征暴~。
禽读音:qín禽qín(1)(名)鸟类:飞~|家~|鸣~。(2)(名)〈书〉鸟兽的总称。(3)〈书〉同“擒”。